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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二三四五,從上面數下來第五間住著我的嫲嫲。
黃昏時從樓下看上去,只要燈亮了,我就知道嫲嫲在廚房燒飯。

小學時期,每當我離開家門走到樓下,我第一時間就會站在長街上轉身抬頭回望這個單位。
很多時候嫲嫲總會站在小櫈子上,佇立在窗前目送我,我便會跟她揮手然後背向她向前走幾步,又再轉身跟她揮手。
當年背著牛龜般大的書包,背包裡裝著什麼我已記不來了,但依稀記得揮動右手時,背帶壓在肩上的力道。距離愈來愈遠縮至豆豉般細小身影的我根本不理會旁人的目光,依然在大街中用力的揮手,因為我知道嫲嫲一定看起見,雖然這麼多年來我一次也沒跟她確認過。

 

由李鄭屋邨伸延開去的永隆街,
由街頭到街尾盡頭短短五分鐘的路程總會被我走成長路漫漫。

 

然後我慢慢長大了,嫲嫲開始不是每次都會在窗前目送我。
有時我看到她在,我還是依舊會邊走邊停下來,但我變得在意他人的目光而不再揮手,只是心裡跟嫲嫲默念再見。
我會盡量緩慢地走在街的中央,好讓背後慢慢年老的目光能看得見我。

 

再後來,我回望的窗戶都是漆黑一片,我開始不確定窗前是否有嫲嫲的身影。
當一種習慣年復年超過三十載,我不想詮釋也不想去改變。

 

我好想一直站在原地跟你揮手,或默默地被你看著我的背影。
就像小時候,你永遠不知道看似隨手簡單的東西,原來有一天會如此被人珍惜。
「失去」總有一天可能復得;
「從此以後不能再擁有」才是我獲得的。

 

這些年,每次都是你伶丁的身影等我回來探望你。
人們說你今天會回來,卻要我在你回來之前離開,
我不明白那要你回來的意思是什麼?
為什麼人們要害怕看見看不到的東西?
縱使十萬個為什麼在心頭但我還是沉默無語,
門外有風,有些問題世人永遠不會有答案。

 

我依舊走到街的中央,我不再揮手,
你不該在那裡,你將從此被我牽著掛著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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